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奖2021年度 新闻社教节目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协会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协会




内广协【2022】2号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奖2021年度

新闻社教节目评奖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各盟市(含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各旗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东风电视台:

内蒙古广播电视奖是全区广播电视优秀节目奖,由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主办,内蒙古广播电视协会承办。按照内蒙古广播电视奖新闻社教节目一年一评,其他类别节目两年一评机制,2021年度广播电视新闻社教节目评奖工作定于2022年年末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及要求

(一)广播新闻社教节目

1.消息:含短消息(1分30秒以内)、长消息(4分钟以内)、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每集不超过4分钟,首、中、尾三集及相应文字稿)。为了提倡和鼓励短消息采制,报送单位必须报1条短消息。长、短消息项目报送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系列报道、连续报道每件作品报送不少于3集,播出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或连续报道,按作品开始播出的年度申报。系列报道、连续报道项目主创人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署名以6人为限。本评选项目不包括栏目、系列评论,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播出的主题报道或将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2.评论:新闻评论节目(10分钟以内)。评论节目项目作者指采写、编辑,署名以4人为限。

3.专题:含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30分钟以内)。专题节目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现场直播: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频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频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现场直播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8人为限,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跨年直播的节目按开始的年度申报。对同一年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节目时长不限。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作品。

5.栏目:含新闻栏目、社教栏目。栏目须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及包装形式。时长不限。报送同年度上、下半年各一个代表作品及栏目所覆盖地区的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材料。本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编和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二)电视新闻社教节目

1.消息:含短消息(1分30秒以内)、长消息(4分钟以内)、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每集不超过4分钟,首、中、尾三集及相应文字稿)。为了提倡和鼓励短消息采制,报送单位必须报1条短消息。长、短消息项目报送作者指摄像、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系列报道、连续报道每件作品报送不少于3集,播出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或连续报道,按作品开始播出的年度申报。系列报道、连续报道项目主创人指作品策划、采写、摄像和编辑,署名以6人为限。本评选项目不包括栏目、系列评论,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播出的主题报道或将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2.评论:节目长度不超过20分钟,评论节目项目作者指采写、摄像、编辑,署名以4人为限。

3.专题:节目长度45分钟以内,纪录片(时长不限),专题节目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现场直播: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视频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视频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现场直播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8人为限,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跨年直播的节目按开始的年度申报。对同一年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节目时长不限。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作品。

5.栏目:含新闻栏目、社教栏目。栏目须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及包装形式,时长不限。报送同年度上、下半年各一个代表作品及栏目所覆盖地区的收视率或目标观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本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摄像、采编和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三)新媒体作品

1.短音视频现场新闻:在各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移动端发布的短音视频类新闻作品,作品时长不超过4分钟。作品要求时效性强,新闻价值大,立意深刻,现场感强,音质画面效果好,信息含量丰富。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摄像、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短音视频专题报道:在各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移动端发布的短音视频类专题作品,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社会价值大,立意深刻,表现力强,音质画面效果好,信息含量丰富。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摄像、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3.网络移动直播:在各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独家或优先播出的直播节目,作品时长不超过120分钟。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作品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作品要求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音质画面清晰(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可适当放宽),充分体现新媒体直播特征,体现用户的参与性、同场感。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摄像、主持人、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4.新媒体品牌栏目:各广播电视媒体在自有平台持续发布且有固定名称的新闻板块(单元),要求已持续发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3次。作品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发布平台相适应,发布量大、交互性强,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运营团队以及相关策划、摄像、采写、编辑、设计、技术及推广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5.融合创新: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作品。作品要求在报道内容、报道形式、传播渠道等方面有所突破或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主持人、摄像、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广播电视新闻社教类作品及短音视频节目原则上不允许超过规定时长。特别优秀的作品或节目,各参评单位最多可以报送一件。但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报送单位公章方可推荐。此类作品在每一个项目中获一等奖的名额不超过一个。

二、参评作品播出时限须等

广播电视新闻社教节目及新媒体作品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播出的节目及新媒体作品。

三、奖项设置及参评作品名额

按照内蒙古广播电视奖评奖章程规定,内蒙古广播电视新闻社教节目奖设奖数额(包括新媒体作品)60个,其中广播新闻社教节目30个,电视新闻社教节目30个。新媒体作品从当前广播电视新闻社教节目设奖数额中调剂使用,原则上不超过8个。

在评定内蒙古广播电视作品和新媒体作品奖的同时,评选出一批优秀广播电视作品和新媒体作品发给提名荣誉称号。提名荣誉比例掌握在内蒙古广播电视作品和新媒体作品奖的3:1比例之内。

参评作品名额: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可报送40个广播参评作品(其中消息16个、评论4个、现场直播4个、专题12个、栏目4个),40个电视参评作品(其中消息16个、评论4个、现场直播4个、专题12个、栏目4个),8个新媒体参评作品。盟市广播电视台可报送20个广播参评作品(其中消息8个、评论2个、现场直播2个、专题6个、栏目2个),20个电视参评作品(其中消息8个、评论2个、现场直播2个、专题6个、栏目2个),4个新媒体参评作品。满洲里市广播电视台、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可报送19个参评作品(其中广播作品8个、电视作品8个、新媒体作品3个)。东风电视台可报送6个参评作品,类别自定。旗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可报送6个参评作品(其中广播作品2个、电视作品2个、新媒体作品2个)。

四、评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取向,守正创新。

(二)内容真实,主题鲜明,突出新时代精神,具有“三贴近”特点,社会效果好。

(三)倡导创意新颖,创作手法讲究艺术特色。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审美格调,为群众喜闻乐见。

(五)传媒特点突出,传播方式多样,影响力大,感染力强。

(六)制作精良。

五、有关事项

各参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名额分别报送参评作品,并按照奖项分类填写参评目录(参评目录需加盖参评单位公章)。参评作品名额不得互相占用,超出名额的节目视为无资格参评。

(一)参评作品一律报送原播出版,严禁为评奖而进行重新制作或者修改节目,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予以通报批评,并停止送评单位和相关个人两年参评资格。如在获奖后发现有重新制作、修改节目等造假行为,一经核实,除上述处罚外,还要立即收回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各参评单位要认真核实参评项目类型、作品时长、播出日期、时段及主创人员人数等,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填写参评作品集体人员名单。

(三)推荐参评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的作品,将主要从本次评奖获奖的作品中择优产生,一并研究、公示。

(四)各参评单位在报送作品前要对参评作品主创人员在作品创作播出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核查。

六、对参评节目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快递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推荐目录2份(由推荐单位填写)、诚信参

评承诺书2份、每个节目各2套文字资料(包括推荐表、节目简介、节目文稿,蒙古语节目需同时报送节目规范汉字文稿)。

2.电子材料:广播或电视原版播出节目复制件1份(广

播作品复制为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复制为MP4格式),复制后务必检查作品内容是否完整、音质画面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栏目务必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内容(含广告)。

3.将报送的所有文字材料电子版和盖章、签字推荐表的

扫描件以及播出的节目复制件拷贝到U盘,与纸质资料一并寄出。

(二)网络评奖系统上传的参评材料电子版及制作要求

1.文字材料按照网络评奖系统流程填报。

2.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0M,文件过大请切分成多个文件按顺序上传。视频文件制作成1000K码率,4:3视频页面大小为640X480像素的MP4格式文件。

七、报送截止时间

(一)快递材料

请各参评单位于2022年 11月 25   日之前特快专递(EMS)至内蒙古广播电视协会。

(二)网络参评系统电子版材料

通过“内蒙古广播电视奖”评奖系统上传( http://nmgjx.aheading.com/ )。系统定于2022年 11 月10日启用,于2022年11月 30   日0 时关闭。各报送单位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

八、推荐候选评委

    为做好本次评奖工作,请各参评单位按蒙古语广播、汉语广播、蒙古语电视、汉语电视4个类别推荐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职副总监、部门主任以上级别候选评委,每个类别推荐2名以上评委(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每个类别推荐6名以上评委),有作品参评人员须回避。候选评委推荐表纸质版请与参评作品一并报送,电子版请于2022年 11月 20 日前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协会(电子邮箱: nmggdxh@163.com )。协会按照1:3比例拉出拟聘评委名单报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确定。

九、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西街1号内蒙古广播电视传媒中心A座1910室(邮编:010050)

联系人:赛吉拉夫 13947155544

             那日苏: 13500698653

             包恩情: 15391124850

附件:1.参评作品填报表目录

2.填表说明

3.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评审专家人选推荐表

上述通知及表格电子版请在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协会官方网站 www.nmgdxh.com 查询下载。

图像 (3)                         

                    内蒙古广播电视协会

                     2022年11月5 日


附件1-2021 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奖 广播电视新闻社教新媒体作品报送目录.jpg

附件1-2021-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奖-广播电视新闻社教新媒体作品报送目录.jpg


附件2-2021-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奖广播电视新闻社教-参评节目报名表.jpg



附件3-2021-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奖新媒体-参评作品报名表.jpg



附件4-2021-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奖广播电视新闻社教作品-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jpg


附件5-诚信参评承诺书.jpg

附件6-填表说明.jpg



附件7-评奖工作联系人名单.jpg



附件8-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评审专家人选推荐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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