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奖2022年度新闻社教节目评奖工作的通知





内广协【2023】1号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奖2022年度

新闻社教节目评奖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各盟市(含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各旗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东风电视台:

内蒙古广播电视奖是全区广播电视优秀节目奖,由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主办,内蒙古广播电视协会承办。按照内蒙古广播电视奖新闻社教节目一年一评,其他类别节目两年一评机制,2022年度广播电视新闻社教节目评奖工作定于2023年1月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及要求

(一)广播新闻社教节目

1.消息:含短消息(1分30秒以内)、长消息(4分钟以内)、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每集不超过4分钟,首、中、尾三集及相应文字稿)。为了提倡和鼓励短消息采制,报送单位必须报1条短消息。长、短消息项目报送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

   系列报道、连续报道每件作品报送不少于3集,播出时

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或连续报道,按作品开始播出的年度申报。系列报道、连续报道项目主创人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署名以6人为限。本评选项目不包括栏目、系列评论,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播出的主题报道或将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2.评论:新闻评论节目(10分钟以内)。评论节目项目作者指采写、编辑,署名以4人为限。

3.专题:含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30分钟以内)。专题节目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现场直播: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频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频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现场直播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8人为限,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跨年直播的节目按开始的年度申报。对同一年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节目时长不限。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作品。

5.栏目:含新闻栏目、社教栏目。栏目须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及包装形式。时长不限。报送同年度上、下半年各一个代表作品及栏目所覆盖地区的收听率或目标听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材料。本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编和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二)电视新闻社教节目

1.消息:含短消息(1分30秒以内)、长消息(4分钟以内)、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每集不超过4分钟,首、中、尾三集及相应文字稿)。为了提倡和鼓励短消息采制,报送单位必须报1条短消息。长、短消息项目报送作者指摄像、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4人为限。

系列报道、连续报道每件作品报送不少于3集,播出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或连续报道,按作品开始播出的年度申报。系列报道、连续报道项目主创人指作品策划、采写、摄像和编辑,署名以6人为限。本评选项目不包括栏目、系列评论,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播出的主题报道或将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2.评论:节目长度不超过20分钟,评论节目项目作者指采写、摄像、编辑,署名以4人为限。

3.专题:节目长度45分钟以内,纪录片(时长不限),专题节目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4.现场直播: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视频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视频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现场直播项目主创人员,署名以8人为限,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跨年直播的节目按开始的年度申报。对同一年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节目时长不限。本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作品。

5.栏目:含新闻栏目、社教栏目。栏目须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及包装形式,时长不限。报送同年度上、下半年各一个代表作品及栏目所覆盖地区的收视率或目标观众占有率、满意度排名等。本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摄像、采编和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以6人为限,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三)新媒体作品

1.短音视频新闻:在各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移动端发布的短音视频类新闻作品,作品时长不超过4分钟。作品要求时效性强,新闻价值大,立意深刻,现场感强,音质画面效果好,信息含量丰富。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摄像、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短音视频专题报道:在各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移动端发布的短音视频类专题作品,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社会价值大,立意深刻,表现力强,音质画面效果好,信息含量丰富。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摄像、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3.网络移动直播:在各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独家或优先播出的直播节目,作品时长不超过120分钟。与新闻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发布,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时间在上一年度、作品主体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计入上一年度。作品要求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音质画面清晰(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可适当放宽),充分体现新媒体直播特征,体现用户的参与性、同场感。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摄像、主持人、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4.新媒体品牌栏目:各广播电视媒体在自有平台持续发布且有固定名称的新闻板块(单元),要求已持续发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内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3次。作品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发布平台相适应,发布量大、交互性强,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运营团队以及相关策划、摄像、采写、编辑、设计、技术及推广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5.融合创新: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作品。作品要求在报道内容、报道形式、传播渠道等方面有所突破或创新,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大,对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有积极引领和示范效应。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策划、主持人、摄像、采写、编辑、设计、技术等,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广播电视新闻社教类作品及短音视频节目原则上不允许超过规定时长。特别优秀的作品或节目,各参评单位最多可以报送一件。但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报送单位公章方可推荐。此类作品在每一个项目中获一等奖的名额不超过一个。

二、参评作品播出时限

广播电视新闻社教节目及新媒体作品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播出的节目及新媒体作品。

三、奖项设置及参评作品名额

按照内蒙古广播电视奖评奖章程规定,内蒙古广播电视新闻社教节目奖设奖数额(包括新媒体作品)60个,其中广播新闻社教节目30个,电视新闻社教节目30个。新媒体作品从当前广播电视新闻社教节目设奖数额中调剂使用,原则上不超过8个。

在评定内蒙古广播电视作品和新媒体作品奖的同时,评选出一批优秀广播电视作品和新媒体作品发给提名荣誉称号。提名荣誉比例掌握在内蒙古广播电视作品和新媒体作品奖的3:1比例之内。

参评作品名额: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可报送40个广播参评作品(其中消息16个、评论4个、现场直播4个、专题12个、栏目4个),40个电视参评作品(其中消息16个、评论4个、现场直播4个、专题12个、栏目4个),8个新媒体参评作品。盟市广播电视台可报送20个广播参评作品(其中消息8个、评论2个、现场直播2个、专题6个、栏目2个),20个电视参评作品(其中消息8个、评论2个、现场直播2个、专题6个、栏目2个),4个新媒体参评作品。满洲里市广播电视台、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可报送19个参评作品(其中广播作品8个、电视作品8个、新媒体作品3个)。东风电视台可报送6个参评作品,类别自定。旗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可报送6个参评作品(其中广播作品2个、电视作品2个、新媒体作品2个)。

四、评选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取向,守正创新。

(二)内容真实,主题鲜明,突出新时代精神,具有“三贴近”特点,社会效果好。

(三)倡导创意新颖,创作手法讲究艺术特色。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审美格调,为群众喜闻乐见。

(五)传媒特点突出,传播方式多样,影响力大,感染力强。

(六)制作精良。

五、有关事项

各参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名额分别报送参评作品,并按照奖项分类填写参评目录(参评目录需加盖参评单位公章)。参评作品名额不得互相占用,超出名额的节目视为无资格参评。

(一)参评作品一律报送原播出版,严禁为评奖而进行重新制作或者修改节目,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予以通报批评,并停止送评单位和相关个人两年参评资格。如在获奖后发现有重新制作、修改节目等造假行为,一经核实,除上述处罚外,还要立即收回证书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各参评单位要认真核实参评项目类型、作品时长、播出日期、时段及主创人员人数等,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填写参评作品集体人员名单。

(三)推荐参评中国广播电视大奖的作品,将主要从本次评奖获奖的作品中择优产生,一并研究、公示。

(四)各参评单位在报送作品前要对参评作品主创人员在作品创作播出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核查。

六、对参评节目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快递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推荐目录2份(由推荐单位填写)、诚信参

评承诺书2份、每个节目各2套文字资料(包括推荐表、节目简介、节目文稿,蒙古语节目需同时报送节目规范汉字文稿)。

2.电子材料:广播或电视原版播出节目复制件1份(广

播作品复制为MP3格式文件,电视作品复制为MP4格式),复制后务必检查作品内容是否完整、音质画面是否清晰、播放是否流畅。栏目务必完整复制片头、片尾内容(含广告)。

3.将报送的所有文字材料电子版和盖章、签字推荐表的

扫描件以及播出的节目复制件拷贝到U盘,与纸质资料一并寄出。

(二)网络评奖系统上传的参评材料电子版及制作要求

1.文字材料按照网络评奖系统流程填报。

2.音视频作品单一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0M,文件过大请切分成多个文件按顺序上传。视频文件制作成1000K码率,4:3视频页面大小为640X480像素的MP4格式文件。

七、报送截止时间

(一)快递材料

请各参评单位于2023年 2月 20 日之前特快专递(EMS)至内蒙古广播电视协会。

(二)网络参评系统电子版材料

通过“内蒙古广播电视奖”评奖系统上传( http://nmgjx.aheading.com/ )。系统定于2023年 2 月10日启用,于2023年2月 25 日0 时关闭。各报送单位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

八、推荐候选评委

    为做好本次评奖工作,请各参评单位按蒙古语广播新闻、蒙古语广播社教、汉语广播新闻、汉语广播社教、蒙古语电视新闻、蒙古语电视社教、汉语电视新闻、汉语电视社教、蒙古语新媒体、汉语新媒体10个类别推荐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职副总监、部门主任以上级别候选评委,每个类别推荐2名以上评委(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每个类别推荐6名以上评委),有作品参评人员须回避。候选评委推荐表纸质版请与参评作品一并报送,电子版请于2023年 2月20 日前报内蒙古广播电视协会(电子邮箱: nmggdxh@163.com )。协会按照1:3比例拉出拟聘评委名单报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确定。

九、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西街1号内蒙古广播电视传媒中心A座1910室(邮编:010050)

联系人:赛吉拉夫 13947155544

             那日苏: 13500698653

             包恩情: 15391124850

附件:1.参评作品填报表目录

2.填表说明

3.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评审专家人选推荐表

上述通知及表格电子版请在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协会官方网站 www.nmgdxh.com 查询下载。


                           





   




内蒙古广播电视协会

2023年1月15 日




附件1:

内蒙古广播电视奖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及新媒体作品推荐作品目录


编号

作品题目

参评项目

创作单位

播出日期

推荐单位

1






2






3






4






5






6






7






8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年   月     日

(请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单位联系人姓名


办公

电话


手机

号码


电   子

邮   箱


邮编


联系人

地   址


注:参评名额可详见前文参评指标的有关规定,表格行数可根据报送数额增减。




附件2:


内蒙古广播电视奖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

系列、连续报道完整目录

作品标题


序号

单件作品标题

播出日期

播出单位

时长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此表附在系列、连续报道参评作品推荐表后,在“备注”栏注明代表作,3集代表作必须是从开头、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集。





附件3:

内蒙古广播电视奖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

消息、评论、专题、现场直播推荐表

奖项名称:填写上方标题的有关项目

填写前文各项所含的小项,评论、现场直播此处空白不填子项

作品标题


播出单位


播出

频率/频道


播出日期


播出时段

点    分

播出栏目


推荐单位


作品时长


作者

(主创人员)


参评

作品

简介


推荐

理由


参评及推荐单位签字盖章

参评单位领导签字:            推荐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请加盖单位公章)             (请加盖单位公章)

参评单位

联系人


办公

电话


手机

号码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编


注:此表由参评单位填写,节目文字稿另附


附件4:

内蒙古广播电视奖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

栏目参评作品推荐表

栏目名称


创办日期

年   月   日

播出周期


播出频率/频道


播出单位


体裁

广播/电视新闻栏目

推荐单位


语种


作者(主创人员)


参评专栏简介

(包括栏目定位、作品评介、形式体裁、风格特点、受众反映、社会效果等,不超过2000字,可另附页)

    对外广播电视项参评作品,请在此栏内填报境外落地、转载情况。通过网络转载的,须注明转载链接,并提供境外用户的浏览量和点击率。


参评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参评单位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    编


地    址


(此表附在每件参评栏目前)



附件5:

内蒙古广播电视奖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

栏目上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

作品标题


播出日期

年   月   日

时长








(同年度上、下半年代表作品前各附1张)


附件6:

内蒙古广播电视奖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

栏目下半年代表作基本情况

作品标题


播出日期

年   月   日

时长








(同年度上、下半年代表作品前各附1张)


附件7:

内蒙古广播电视奖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

栏目每月第2周播出作品目录

月份

标题

播出日期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注:填写同年度连续12个月每月第2周播出的作品标题,日播栏目填写每月第2周任一天播出的作品标题。


附件8

2022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奖新媒体

参评作品推荐表

项目名称:

填写前文各项所含的小项,子项

报送单位


作品长度

时   分   秒

刊播日期

年   月   日

播出频率(道)


刊播时段

点    分

作品标题


作者

(主创人员)


刊播

栏目


参评

作品

评介


不少于500字(可以附后)

推荐

理由


不少于500字(可以附后)

参评

单位

意见

            报送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请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单位

联系人


办公

电话


手机

号码


电子信箱


地址


邮编


注:此表由参评单位或有关节目作者填写,节目简介及文稿附后。




附件9:

诚信参评承诺书(单位)


我单位就参评内蒙古广播电视奖2021-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作品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内蒙古广播电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办法》规定组织作品评选。对申报的作品以及推荐表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相关作品内容和材料均已经过作者(主创人员)的确认,均符合参评要求。

二、推荐的作品不存在导向错误、内容失实、重新制作、抄袭等问题;不存在播出信息和作者(主创人员)造假、虚报;不存在未按照规定开展初评,未按要求对推荐作品材料进行公示;不存在参评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收到处罚并在影响期内参评;不存在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参评者等有请客吃饭、送礼、“拉选票”等贿赂行为。

如出现以上问题,我单位愿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承担全部责任,接受内蒙古广播电视协会对我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作者(主创人员)的处罚。




承诺人(签名)

(推荐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诚信参评承诺书(参评人员)


我就参评内蒙古广播电视奖2021-2022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奖参评作品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内蒙古广播电视奖广播电视节目奖评选办法》规定申报作品评选。对申报的作品和材料如实填写,认真把关。相关作品内容和材料均已经过作者(主创人员)的确认,符合参评要求。

二、申报的作品不存在导向错误、内容失实、重新制作、抄袭等问题;不存在播出信息和作者(主创人员)造假、虚报;不存在未按照规定程序参评,未按要求对报送材料进行公示;不存在参评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收到处罚并在影响期内参评;不存在推荐单位、报送单位和参评者等有请客吃饭、送礼、“拉选票”等贿赂行为。

如出现以上问题,我愿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承担全部责任,接受内蒙古广播电视协会对作者(主创人员)的处罚。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1 :


填表说明


一、所有表格统一用A4纸打印,打印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由台领导签字,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2022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奖广播电视新闻社教作品报送目录》统一由报送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单位为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广播电视台,东风电视台,全区旗县融媒体中心。

四、参评作品简介:简介应包含作品播出后的社会影响,转发、引用情况及网络媒体传播情况。

五、推荐理由:在此栏内填报评语及推荐理由。











附件12


评奖工作联系人名单


单位(盖章):

姓名

部门

职务

手机号



















附件13


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作品评审专家人选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人员

类别


专业技术职务


有何特长


学位

学历

全日制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身份证 号


电话号码


现任职务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奖惩情况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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